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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巴楚县夏马勒林场果农紧急呼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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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巴楚县夏马勒林场果农紧急呼吁 停止破坏林业 坑害林农事件 事件起因:政府招商 遍植经济林 为稳定做贡献 南疆喀什地区的巴楚县夏马林场按照县委县政府巴政发【2005】15号文件的招商引资精神,2005年12月16日,依据《森林法》等14条有关规定.细则.办法,用前两年种植棉花等农作物。改善土壤结构,后以红枣.核桃为主要造林树种。编制《营造林规划》项目报县林业局,11天后作出可以实施的批复。 应该说,这是一个事实求实的政策,第一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将日益荒漠化的国营林场的范围内的空地种上树木,解决造林资金长期不足或拖欠的问题,第二林场深处偏僻,地广人稀,容易被各类民族分裂敌对势力所利用,通过造林和育林,使大面积的无人职守区域多了“眼睛” 为稳定做贡献,第三,经济林的收入可以富民,果农交各种税费可以利国。 一个月后林场召开两次招商引资大会,本着“谁种树,谁受益”的原则,在林区发展经济林,以招商引资项目,号召社会各层投资发展经济林,并承诺有国家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3月初签订合同和政府政策性引导开始植树造林。从播种、管理、嫁接都是在政府统一指导下完成的。 从2005年到2011年, 当地有170多户当地农民或林农响应政府的造林富民号召,国营林场的林间空地内种树,经过6年的不断投入,总投资规模达到5000多万元, 种植林木600多万棵。当地的林场区域内的林木覆盖率大为提高。仅仅20000多亩红枣已开始结果,平均每亩产量可达到80公斤,林农靠自身投入2011年为林场上交各种税费300余万元. 时任县委书记还强调,由于林场地处偏僻,人烟稀少,为防止疆独分子在林子里面搞破坏基地,也让林农在林子里面起到维护稳定的“探照灯”的政治作用,而林农也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多次举报沟通各类线索. 政策变脸,公然说谎 2007年2月新疆电视台播出夏马勒林场毁林开荒的报道。 2月14日喀什林业局以喀地林字【2007】38号文否任了新疆电视台的报道。 认为不存在农民毁林毁树的情况。 2月21至23日巴楚县分别下发了【巴政发】25号.26号文件,并要求把林区建成树种多样.结构合理的生态体系。 4月11日地区和自治区国土资源监察部门经过现场调查确定没有毁林,并建议对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处每平米0.10-0.15元的处罚。 2008年1月9日, 自治区林业厅在12.7专案组组织下,由林业厅森林公安局重新调查,夏马勒林场开垦林地18491.84亩。 这是一个严重失实的结论,不是白痴或别有用心的人都会明白,在林农大面积种植林木的几年里,绿化的程度和生态水平只能比过去大大提高,并会随着林木的生长,覆盖率会与日聚增。只有于部分林业内部管理人员因以权牟私,疏于管理,默许部分经营者长期选种植棉花等作物,这与种树的人员的比例大概是3比1,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多少的荒地或林间弃耕地已经被林木覆盖,但这个事实却遭无视,相反出台违法文件对种树的果农的林地与以罚没。 对真正毁林现象不闻不问 2008年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接报,下河林场有更严重的开垦行为,他们调查结论;下河林场2006年后不存在开垦行为,现有2649.38亩属2005年前开垦的,因此不做任何处理。 事实如何?下河林场存在大面积开垦行为,且都是2006年后的,记者找到了开垦者砍下胡杨树埋到地下的大量证据材料。主管部门欺上瞒下,违背事实和法律,徇私枉法,导致下河林场还存在开垦行为,酿成的严重后果。他们对夏马勒林场经招商引资响应政府号召发展经济林,有合同,红枣、核桃已达到国家经济林标准的果农,以严重处理,对其它林场却视而不见,任其继续违法。 “交地政策”只会逼果农走绝路 2011年12月15日,巴楚政府颠倒黑白,以下河林场以理由发(2011)1号文,内容:……无论是种植经济林还是农作物的一律无条件限期交出土地,…… 这就意味着,经果农大量人力、负债累累的财力和自己已疲惫的劳动下,红枣已开始结果,部分品种还在改良,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的同时。已成经济林的该咋办?无人管理让其干死,土地继续撂荒沙化。收回后这么一大批人的生活、就业怎么办?现已造成群访,甚至有的已有轻生的念头。 目前,2012年元月林场指使外来人员驾驶大型机械,在果农的承包地里造成红枣,核桃苗木严重损毁,果农报案却无人受理。 请上级领导给予造成严重后果的某些政府工作人员严惩,查明真相,为果农伸张正义,保护林业。 新疆巴楚县夏马勒林场全体果农 2012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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